超載保護裝置
超載作業是造成起重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輕者損壞起重機零部件、使得電機過載或結構變形;重者造成斷梁、倒塔、折臂、整機傾覆的重大事故。使用靈敏可靠的超載保護裝置是提高起重機安全性能、防止超載事故的有效措施。超載保護裝置包括起重量限制器和起重力矩限制器。
超載保護裝置按其功能的不同,可分為自動停止型和綜合型兩種。按結構型式分,有電氣型和機械型兩種。
自動停止型,是指當起升質量超過額定起重時,能停止起重機向不安全方向(起升、伸臂、降臂等)繼續動作。綜合型,是指當起升質量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左右時,能發出聲響或燈光預警信號。起升質量超過額定起重量時,能停止起重機向不安全方向繼續動作,并發出聲光報警信號。
電氣型,是把檢測到的載荷等機械量轉換成相應的電信號,再進行放大、比較、運算和處理;機械型,是指通過杠桿、偏心輪、彈簧或液壓系統檢測載荷,由行程開關(控制閥)動作。
起重機械,根據其構造和性能的不同,一般可分為輕小型起重設備、橋式類型起重機械和臂架類型起重機,纜索式起重機四大類。輕小型起重設備如:千斤頂、氣動葫蘆、電動葫蘆、平衡葫蘆(又名平衡吊)、卷揚機等。橋架類型起重機械如梁式起重機等。臂架類型起重機如固定式回轉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汽車起重機、輪胎起重機、履帶起重機等。纜索式起重機如升降機等。
按起重性質分:流動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桅桿式起重機。
按驅動方式分:一類為集中驅動,即用一臺電動機帶動長傳動軸驅動兩邊的主動車輪;另一類為分別驅動、即兩邊的主動車輪各用一臺電動機驅動。中、小型橋式起重機較多采用制動器、減速器和電動機組合成一體的“三合一”驅動方式,大起重量的普通橋式起重機為便于安裝和調整,驅動裝置常采用萬向聯軸器。
按結構形式,起重機主要分為輕小型起重設備、橋架式(橋式、門式起重機)、臂架式(自行式、塔式、門座式、鐵路式、浮船式、桅桿式起重機)、纜索式。
平時我們所接觸到的起重機其實只是眾多產品中的一部分,還有一些是比較陌生的,要說起重機到底有多少中類型,小編也說不清楚。看來,這個問題還是得讓起重機生產廠家的技術人員來回答。
起重機可以大致的分為四大類,類是輕小型起重機,這類產品的特點是輕便、結構緊湊、動作簡單,作業范圍以點、線為主。而且它們一般只有一個升降機構,只能完成單一的升降舞動,典型代表有千斤頂、電動葫蘆、絞車等。
第二類屬于橋式起重機,相比類來說有了很大的改變,它可以使掛在吊鉤或其他取物裝置上的重物實現垂直升降或水平運移,主要是由起升機構,大、小車運行機構等部分組成的,橋式起重機、龍門起重機、冶金橋式起重機、纜索起重機等都包括在內。